航行安全信息接收环节状况及对策所谓航行安全信息,是指用传播媒体传递的、与船舶航行及各种水上活动安全有关并直接产生影响、用以描述水域通航环境状况的各种消息和情况、情报的总和
航行安全信息不仅具有显著的行业特点,而且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和有限的地域性
航行安全信息的“及时发布、顺畅传播、保证接获、认真处置”对船舶的安全航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人类的经济活动有特别的作用
航行安全信息涵盖的内容很多,涉及的范围很广
如涉及“水深”的航行安全信息通常由航道管理部门发布,但有时是由航道部门测定后,再由水上安全监督部门发布;涉及“碍航物”等方面的航行安全信息则均由水上安全监督部门收集、发布;有些海图出版机关为了便于其出版社的校正,通常向水上安全监督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定期刊发,也起到了航行安全信息发布和传递的作用
我国水上安全监督部门通常把所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分为两支,即把用无线电电报方式发布的称为“航行警告”(亦称“无线电航行警告”),使停泊在港外或正在航行的船舶抄收;把用信函、公文、布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面发布的称为“航行通告”,供停泊在港内或准备离港的船舶读取
航行安全信息与所有信息一样,同样也有“及时传递”和“无丢失接收”的问题
从信息的属性及用途来看,这也是航行安全信息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
航行安全信息能否得到及时、有效、无遗漏的传递,固然与信息传播的方式、手段和途径有关,但归根到底取决于接收终端的设备性能状况、环境条件、操作人员的技术状况及敬业精神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航行安全信息的接收环节明显薄弱于传递环节、传递环节明显薄弱于发布环节,航行安全信息的接获和处理状况不容乐观
主要有如下问题:1.有一些不受公约和规范约束的沿海船舶尚未配备合格的接收设备或合格的操作人员
因此,不能正常抄收航行警告,在航行安全信息发布工作中,船舶成了未被覆盖的“盲区”,“死角”
2.有一些船舶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