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元村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制度云顶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的依据
一、考核对象
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村督察员、各社社长
二、考核时间
三、考核内容: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三个方面
1、遵纪守法(30分)
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班子组织生活、工作决策,干工作办事公道正派,严禁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在群众中形象良好
个人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一次扣20分;个人违纪行为受到乡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不执行班子决议,每宗扣5分
2、履行职责(50分)
按职责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全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5分;因工作失误或方法不当,引起村民不满或村民纠纷的,每次扣5分;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敷衍应付,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每项扣5分;在参与中心工作、处臵突发性事件工作中,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听从指挥、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不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一次扣10分;不服从挂村领导工作安排的,导致工作滞后一次扣3分
因办事拖拉,造成群众上访的一起扣10分;未按要求时限上报各类材料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未按时参加乡村会议的每次扣3分
3、廉洁奉公(20分)
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为村民排忧解难,办好事实事
认定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扣10分;在民政、扶贫、救灾救济等资金安排上有优亲厚友的,经查实一起扣10分
加分项目: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获乡表彰加2分;获县级表彰加3分;获市级表彰加5;获省级表彰加10分;获国家级表彰加15分
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参加县级经验交流的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