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公交公司交通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学生春游公交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乘坐学生公交车的交通安全,学校与公交公司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一、学校责任1、组织学校所属学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2、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每车配备随车教师,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在车内打闹,不随意走动,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4、负责组织学生上下车,保证乘车学生的秩序。二、公交公司责任1、选派优秀司机作为学生春游驾驶员,并经常对司机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教育。2、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更改路线,不超员驾驶。3、中速行驶,安全礼让,确保乘车学生安全。如发生乘车学生意外事故由公交公司负责。4、驾驶员驾龄不满五年的、在一年审周期内满12分的、有酒后驾车违章记录的、本年度发生过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外地驾驶员,我单位不聘为学生春游驾驶员。5、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设施有效。按规定参加检验,杜绝开报废车上路。本交通安全责任书有效期至学校不再租用公交公司车辆为学生春游车止。学校法人签字:公交公司负责人签字:学生盖公章:公交公司盖公章:2012年3月20日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