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薪制度(20XX年317修改)关于集团员工请假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员工请假制度,严格请假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集团全体员工三、职责分工:3
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请假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并兑现;3
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员工请假审批表及日、月度请假情况核查、汇总分析与反馈;3
3集团行政部前台(成员企业综合管理员)负责上班期间员工考勤、进出管理,并接受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考核
四、休假具体内容4
1员工必须保证请假期间工作安排无误,除此之外,集团有权不予批准事假;4
2员工因私请事假,一般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天,一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15天;4
3员工请事假,每次请假最少为半天,超过半天不满1天的按1天计算;4
4试用期内员工当月事假5天以上则视为自动离职;4
5事假属无薪假期,全额扣除与请假天数相应的薪资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应取得本市(成员企业为当地)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历、建休单、治疗凭证;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方可申请病假
2员工因公赴外期间患病,凭当地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历、建休单、治疗凭证;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方可申请病假
3请长病假的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可向集团申请转岗,或由集团安排转岗;对集团转岗安排不能服从者,集团将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