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河北兴林车身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兴林模具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编号:1目的为了保障生产的安全运行.特此制订2适用范围全体员工3具体内容:3.1术语和定义“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2“三同时”的基本要求3.2.1建设项目在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3.2.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3.2.3生产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单位的设计文件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生产质量负责。3.2.3生产项目的验收必须客户有关项目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3.2.4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按照建设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三同时”安全审查验收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编制:朱东艳审核:吴晨批准:葛广跃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