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三忌”、“三化”和“三要”一忌“选择性参保”
要逐步做到应保尽保,对各用人单位不能挑肥拣瘦
特别是对当地一些工伤风险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不能排斥在工伤保险之外
实践证明,工伤保险中的很多争议和矛盾只有参保了才能解决
没参保,矛盾直接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争议必然会很多
参保了,矛盾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来分散和化解,风险自然小多了
工伤保险本身的意义也就在这里
只有参保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才能降到最低,只有参保了,职工的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二忌“捆绑式参保”
工伤保险是最受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欢迎的险种,费率不高,作用发挥不小
一些地方为了促进其他险种的参保,规定不参加其他保险就不能参加工伤保险
作为社会保险,是要强制性地都参加,但现实中毕竟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具体情况
对于农民工这样的特殊群体,在所有险种不能一下子全部参加的情况下,应该从实际出发允许先参加一些险种
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刚刚下发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文件中专门讲了“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三忌“非整体参保”
对用人单位一定要强调整体全员参保,不允许用人单位特别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只有一部分人参保,有一部分人没有参保,然后谁出工伤就说谁参保了
所以,一定要强调整体全员参保,而且要报送参保人员花名册,实行参保实名制
在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一些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与行政工作不分,鉴定程序不规范,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与工伤待遇直接相关,为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在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上,各地务必要做到“三化”:鉴定程序规范化
程序化是法制化的基本前提,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鉴定程序规范化就是要严格履行鉴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每个程序都要有相应的规范,通过程序规范、过程规范,保证鉴定的过程实事求是
鉴定人员专业化
专业化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