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谈心制度(征求意见稿)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处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和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纳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范围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单位和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及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以及有其它突出事迹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对违法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惩处
对员工进行奖励与处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合法合规;(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三)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四)合理有据,奖惩相适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员工适当奖励:(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资源、降低能耗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改造与设计、产品设计与优化、改善和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营销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或者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贡献较大,使企业、员工和社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与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企业稳定,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各类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