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规范工作的总结根据《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建发[2009]471号)和《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规范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建发[2010]18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迅速行动,制定方案,认真排查,完善制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尤其是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整改工作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工作
坚持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工作的整体联动,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健康的发展态势
现就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一、方案周密、行动迅速,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工作自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决策以来,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自2009年8月19日启动以来,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这次专项治理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的领1导
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确定各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一级抓紧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中央和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5大类29项,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负责股室,各股室之间紧密配合,注意细化工作第1页共16页内容,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要求
二、排查彻底、整改完善,认真实施专项治理各项任务在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