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事故防范措施有效的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重要的是增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履职意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其法定责任
其中,最基础、最根本的是落实政府和学校举办者的责任
一是政府要逐年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的安全设备设施;二是建立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三是上级政府要把下级政府落实校园安全法定职责工作情况作为主要政绩考核,工作业绩作为任用和提拔官员的重要依据
行政区内若发生校园重大事故,政府及部门官员则应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的管理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首位,作为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的基础,牢固树立“安全不保、何谈教育”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努力防范、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其防范措施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组织保障是基础建立一个反应快速、敏捷、高效和纵横有序的安全工作网络,是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指挥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基础性
这就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到位
一方面要有行政首长负总责的“学校安全管理领导组”,统揽全局;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具体事务,组织协调
另一方面学校应有相应的机构,成立校长负总责的安全工作领导组,确定安全信息联络员,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
以保证区域内安全工作网络覆盖最大化、反应快捷化和信息来源准确化
二是要求教育行政机关任务到位
即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将学校安全工作切块划给每个领导;“对口”分解到各科各室;按具体任务,明确到安全办公室的每个成员
三是责任明确到位
需要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