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农村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书根据省市县对“三万”活动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巩固“三万”活动水利设施建设成果,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和用水、节水保护,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切实维护好用水村民的利益,经讨论,郭家坝镇楚王井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建立农村水利灌溉工程管护责任制,并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管护责任书。一、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担(工程名称)的经营管理,享有其经营、管理及优先使用权。2、乙方对辖区用水户有监督管理和合理分配水资源的权力。3、乙方须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安全、高效供水,保证辖区用水户的合理用水需求。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具有对乙方的水利灌溉工程管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2、甲方具有积极争取水利设施建设政策、经费,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权利和义务。3、甲方具有对用水产生的民事纠纷进行协调、仲裁的权利好义务。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有收回管护权的权力。三、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规定进行工程维护及运行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完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收回乙方的管护权。四、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郭家坝镇人民政府、县“三万”活动管理办公室备案各一份。五、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郭家坝镇楚王井村委会(章)乙方: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