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查课题组主要围绕农地的权属状况、使用状况、流转状况、税费负担、征用状况以及纠纷状况这六个方面与各地的农民、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座谈和个别访谈,并向农户发放了问卷
此外,课题组还从各地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统计数据、法院典型案件判决、土地权证、各地农地运作的试点办法等等
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报告认真整理后,将其主要部分节选刊登,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权属状况问题
土地归属一向为法律制度设计的重心
为反映出农民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认识,课题组提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
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份,选“国家的”占,“村集体的”占,“生产队小组的”占,“个人的”占,“其他人的”占
认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占有绝对优势
一个从法学视角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即为何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土地是国家的
虽然同为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国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这种不同却被受访者所普遍忽视
相当一部分的受访者还认为,两者的边界是模糊的
然而,这样的模糊或许不能简单的归结于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
譬如,作为农村社区精英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都持相类似观点
课题组认为,影响集体成为适格私权主体的因素一是集体所有权所承载的公法义务淡化了其私权属性;二是集体所有权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缺位”
二使用状况问题
在农民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意的问卷调查中,共有份有效问卷对此作出了选择,其中份选择“满意”,占总数的;只有份选择“不满意”,占总数的
在农民是否愿意种地的问卷调查中,共有人对此问题作出了有效回答
其中人表示“愿意”,占总数的;而有人表示“如果税费负担减轻就愿意”,占总数的;而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占总数的
虽然愿种地者为多数,但仍不足
我国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在总体上虽然受到了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