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超过6000家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2012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第一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调整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并按照“防、治、保”分段管理的原则,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病人保障工作
防治现状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超过6000家据了解,目前东莞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超过6000家,主要分布在制鞋、电子、玩具、家具、建筑、五金、化工等20多个行业,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则达百万以上
根据市疾控中心的统计,正己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二氯乙烷中毒、苯中毒、尘肺病等是东莞市常见的职业病
目前,东莞市的职业病危害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接触职业危害人群数量大,危害种类多,涉及行业广;二是中小企业量大,职业危害因素复杂;三是农民工成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主群体;四是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已逐渐暴露
监管措施去年整改职业危害场所隐患2688处结合省相关文件精神,2011年东莞市持续开展了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2011年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765家,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533份,整改隐患2688处,极大地消除了一批存在职业危害的安全隐患;发出强制措施决定书16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16家,有力地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