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管理制度领用登记制度1、涉爆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
2、领用民爆物品时要如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雷管数量、编号、炸药的型号、数量、导火索数量等,领用人员要持卡签名
3、发货人员要验收领用人员身份和本单位发货票单据,并严格按照规定数量发货
4、严禁将民爆物品转借,转让他人
消退登记制度1、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消退登记制度
2、当班领用的民爆器材没有用完的,必须退回
3、清退存放点的民爆器材要如实进行登记,清退人员要签名
4、清退时,保管员要检查民爆器材的数量,经查验无误后,方可按类入库存放
地面火药库管理制度1、库房重地,未经允许人员不得入内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凭工作卡可以入库检查,其它检查人员凭工程部证明方可入库,所有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相应库房内,不得混放,库存炸药不得超过4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
3、炸药、雷管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坚持每天定期通风,药箱和雷管存放的箱子下边垫木板
4、入库炸药和雷管除库房外,其它任何地点都不准存放
5、要仔细检查药卷的外观是否完整,防潮剂是否剥落或无能无裂痕,封口是否严密等,不合格者不得发放
6、检查雷管外壳和聚能穴是否松裂,脚线是否松动锈蚀,不合格不得发放
7、电雷管必须做导通试验,未经导通编号的雷管不得发放
8、严格炸药、雷管的领退手续,领退要当面点清,数量必须与领单相符
9、领取炸药、雷管必须用专用的箱子,否则不予发放
10、药库必须建立总帐及领退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11、库内必须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库管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12、库房内不得有任何电器设备,晚上使用时可以用照明灯于门外照射
13、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材料(材料、汽油、易燃品和其它工具)
14、炸药领用必须固定人员,放炮员持放炮员证领用,其它任何人员不得领用
保管制度1、涉爆单位要建立专门存放点,炸药、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