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1目的与范围1
1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
1安技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2装备部负责组织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3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3
1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
2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到安技部办理《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记,经装备部、安技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
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4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到安技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办理注销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5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4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4
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2
5米,户外应大于4
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
3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
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5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