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聊工商人字〔2012〕号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2年度县级局综合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激发全市系统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推进工作标准化管理扎实有效开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县级局2012年度综合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项目分值对县级局综合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
“学习型工商建设年”暨推行工作标准化80分,年度工作会议民主测评20分,其中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评价10分,市局科长和县级局局长评价10分
二、考核指标“学习型工商建设年”暨推行工作标准化的考核指标分为—1—两部分:(一)对县级局科室工作评价,分值占60%
市局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标准,按照百分制要求制定工作标准考核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做到系统全面,严格细致
各科室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和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的情况,打分评价县局对口科室工作
县级局的原始平均得分为百分制,然后进行换算
(二)对工商所工作评价,分值占40%
考核实行千分制,分为行政指标和业务指标,体现为工作标准中必须在工商所贯彻落实的关键性可量化指标,避免面面俱到和形式主义,做到突出重点,求真务实
行政指标280分,包括办公室、人事政工、财务装备、法制、纪检监察、党务和信息化七类工作,每类工作分值40分
业务指标720分,包括注册登记、公平交易、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商标广告、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个协、消协、12315工作九类工作,每类工作分值80分
市局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标准,按照规定的分值制定工作标准考核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2)
各科室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和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的情况,打分评价县局基层工商所工作
工商所的原始得分为千分制,然后进行换算
考核指标一般不设加分因素,如特别需要,加分不得超过该事项分值的50%
三、考核对象—2—检查考核前,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县级局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