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thermalpowerplants(二次征求意见稿)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污染,促进火力发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3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规定了现有火电锅炉达到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限值的时限;——取消了按燃煤挥发分执行不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规定;——取消了全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规定;——增设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增设了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
火电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相关规定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