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2010年招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又称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是实行现役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队,纳入武警序列,享受军人同等待遇,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接受四川省公安厅、公安部消防局的双重领导
总队下辖21个市、州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1所医院,在各城市区(县、县级市)和重点镇、主要景区设基层消防大队和消防中队,是四川省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主力军
2010年,经公安部政治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面向社会招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74名,具体简章如下:一、招收岗位、专业和计划(附后)二、招收学历层次、性别接收对象为2010年毕业的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不接收博士研究生),根据部队实际和岗位情况,只接收男生
三、招收条件和范围(一)报名对象条件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政治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3、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符合公布的接收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时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被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
其中,男生身高165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同时不得过于肥胖(超过标准体重的25%);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
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
3,不得有色弱、色盲
6、毕业生年龄(截止2010年8月31日),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