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公共机构节能总结一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将本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共机构节能指标完成情况2013年公共机构人均能耗较2011年下降35
8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5
7%,人均水耗下降23
5%,完成了2013年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人均综合能耗降低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2%的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总体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根据总体目标任务,2013年在2011年能耗基数上,实现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35
81%、人均水耗下降35
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3
5%、车辆用油下降23
二、组织领导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三、工作制度建设情况1、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认真落实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制定节能驾驶规范,加强车辆用油和维修管理,车辆维修费用和油耗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2、加强用能设备节能制度
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用能设备,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积极实行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对打印室、食堂等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提高能效水平
3、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
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更换为节能灯具;楼梯、走廊、第1页共2页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