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6个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⑴作业工区每月25日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经理、总工、副经理或支部书记亲自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⑵检查的内容和重点:①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配电箱、线路、闸刀盒等);②栈桥稳固、安全情况(防护栏杆、灯光、救生圈等);③操作层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④实验室、配电房、拌合楼、修理厂、料库、油库、生活区、钢筋加工区等;⑤安全生产内业台账记录以及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等;⑶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以及“三违”现象,要责令作业班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要求制订整改计划,限期消除隐患。发现有危及操作层人员生命安全的严重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⑷作业班组存在事故隐患或违章作业时,作业工区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⑸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依照作业工区制订的《安全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⑹加强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巡查。积极配合业主或指挥部以及局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要从严、从细、不走过场。⑺安全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建立在年度安全检查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建立工作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