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工作总结一、范围和对象编制和人事关系在我局的财政打卡、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包括乡镇上划区域站人员)的机关事业股站、局发放工资的自收自支人员、财政统筹养老保险的乡镇兽医站人员
重点对象:1、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自行离岗学习、自行离职、违规停薪留职人员;2、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应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但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人员;4、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6、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其他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一、步骤和方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动员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
根据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要求,我局成立由闫海涛局长任组长的治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在全局召开动员大会,(二)协力合作,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
由局纪委牵头,人事、财务及各股站通力配合,在全局范围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局纪委负责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纠查、人事股负责人员编制、人员类别、人员信息等情况的核实,财务股负责财政拨款、局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情况纠查,其他各股站凡涉及到本第1页共2页站人员的随时辅助核查
对各类人员4-6月份工资等相关信息进行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15天
(三)梳理汇总,报送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对梳理、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