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目的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加强本公司的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的明火作业、可能产生火花的各种作业
3引用文件和术语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8-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3
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4
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5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