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地震应急预案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驿城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现将《驻马店市驿城区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驻马店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1.4工作原则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1.4.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预防为主。做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1.4.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我区现有应急物资,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1.4.5依靠社会力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解放军、武警支队、公安消防部队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平时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支援当地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在区政府。2.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是区政府的地震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地震应急工作。2.1.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副指挥长:区武装部副政委、区政府分管副主任、区科技局局长。成员:区武装部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地震中心、区外侨办、区红十字会、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领导各1名。2.1.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接受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2)根据震情和灾情,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报告,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意见,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3)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向灾区派出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派遣驿城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下简称区救援队)。组织、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4)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5)根据重大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建议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6)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7)统一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8)协调跨区、跨乡(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9)负责接待中央、省、市和兄弟县(区)慰问团,承办区委、区政府慰问团的具体事务;(10)组织协调国内外支援、咨询等事宜。2.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区地震中心。2.2.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主任:区科技局副局长。成员:区武装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科技局、区地震中心、区外侨办及灾区乡(镇)政府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各1名。2.2.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收集、汇总震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区抗震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