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组织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制度。第二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例行的考核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廉政监督人员等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考核领导班子。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及教育情况、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等。第五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考核两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在考核中,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第六条考核工作按照领导班子组织汇报、领导干部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第七条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和组织处理。凡在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业绩、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1旺藏乡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制度一、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测评二、测评对象1、党政领导班子;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3、中层干部;4、一般党员。三、测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廉洁自律,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和作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四、测评时间每年一次,年终开展测评。五、测评方式向基层畜牧兽医站、联系镇(村)、服务对象、农困户发放民主测评表,征求测评意见,召开全乡干部、职工民主测评会,进行无记名测评。六、测评结果进入年度考核2旺藏乡党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对在职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强化党风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二、报告内容:1、凡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和参加集资建房的;2、凡本人、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出国定居、自费留学的;3、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4、本人及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5、按照党纪国法和相关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6、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二、报告方法:1、报告人应将报告事项在事前口头或写成书面材料上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时,必须事后30天内再履行补报手续。2、领导干部在报告时,必须将说清所报告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三、报告的受理:1、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的报告由中心党支部受理并上报。2、副科级以上干部需答复的问题由中心党支部负责答复本人。四、有关要求:1、建立办理结果登记制度。单位受理部门要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2、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3、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旺藏乡党委礼品登记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办法,加强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确保我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秉公执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我乡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含礼金、礼物、有价证券、代币购物券等),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不论价值大小,必须登记上交。第三条我乡工作人员在其它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而收受的礼品,价值在200元以下(不合200元)的,必须先登记、后处理。凡价值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的礼品、各种礼金、礼券、回扣(不论数额大小)以及高中档实用物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