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旅游局领导分工及各股室职责[5篇材料]香格里拉县旅游局领导分工及各股室职责一、局领导局长:廖春雷工作分工:1、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政府关于发展旅游业的各项方针政策。2、带领全局职工,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旅游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4、做好对干部职工思想品德教育。副局长。农布汪堆1、配合局长,组织班干部职工开展好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项工作任务。2、分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做好对辖区内各类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3、做好对职工的思想品德教育。二、内设机构及职责香格里拉县旅游局办公室职责一、协助领导处理好日常工作。二、负责局内外联络和协调工作。三、负责文电处理,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信访工作。四、负责局机关保卫、保密、财务、车辆管理、接待、纪检、思想政治等行政后勤事务和各类社会综合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旅游行业的职工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工作。六、负责全县辖区的旅游统计工作。七、负责每周五的学习、工会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八、负责安排各股室用电、电话、打字复印、卫生责任制度。香格里拉县旅游局行管办职责一、本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工作,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二、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对辖区内的各类旅游企业进行行业管理。三、负责旅游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四、负责全县旅游企业的审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旅游行业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旅游股份制企业的发展。五、负责协调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的管理。六、接受和处理对各旅游部门及其旅游从业人员的投诉和旅游行业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请求。七、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八、定期总结全县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九、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香格里拉县旅游局项目办职责一、研究和参与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二、定期开展对全县旅游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掌握全县旅游发展现状情况。三、委托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景区规划(包括总体规划、旅游项目规划)并负责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四、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编制完成的景区(点)规划,在征求上一级旅游局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旅游规划执行情况。五、汇同旅游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完成上报立项等事宜。六、编制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七、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并指导协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八、管理指导全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向上级争取资金工作。九、负责编制省旅游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的规划及可研报告,并报上级旅游部门,争取省旅游发展资金。十、负责监督检查省旅游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的实施。十一、对县域内的旅游开发项目签署意见或进行审批。香格里拉县旅游监察大队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开展工作;2、全面受理本辖区内的旅游投诉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保证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本着“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负责,负责本辖区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4、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5、根据旅游局授权委托,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6、负责本辖区旅游执法和质监工作;7、对旅游企业单位进行旅游服务质量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的培训;8、定期向州质检所提交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9、认真完成旅游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