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5篇材料]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区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此项管理制度:1、校长是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要做到每月要召开一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学校主管领导每周检查一次;监督员要每天进行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细的检查记录并如实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3、建立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分清岗位职责,配备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定期监督、检查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4、卫生监督员要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负责具体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5、责成少先大队和安全工作宣传员负责做好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工作。6、利用板报、广播、橱窗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护的我们的水源”、“爱护我们的环境”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7、各种安全活动资料,要存档备查。8、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9、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11、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高安乡中心小学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