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工作制度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篇二:教代会工作制度教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1
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3)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4)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5)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6)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