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思考西航港街道办事处朱礼学一、房屋与宅基地确权主要存在的问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和探索,西街办在大力宣传和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农村房屋与宅基地确权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技术层面: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农村房屋面积测绘标准,因此房屋面积认定尺度不好把握
(二)、政策层面:1、在过去农房建设过程中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法规对农房建设的层高、建设设计、报规、报建等进行规范,而本次确权对三层以上房屋要求出具规划、设计、质检方面手续,这样操作很难
农民要求不论是哪一年修建,不论层高是否超过3层,修建过程中是否正规设计、正规报建、质检都要求确,否则拒绝确权
2、国土法规定一户一处宅基地,人均用地指标为35㎡,由于历史原因辖区存在一户两处宅基地和人均宅基地超过35㎡,超规定指标用地修建的建筑物怎样确权
3、家庭成员中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怎样确定其房屋的所有权或共有权
4、担心因宅基地人均超过35㎡上修建的房屋被强拆而拒绝房屋确权
(三)、房屋与宅基地确权面临具体问题及确权对今后拆迁工作的影响1、农民要求房屋不论宅基地是否超过人均用地指标35㎡(或一户多处宅基地),有多少房屋就要求必须确多少,否则拒绝确权,如果全确,未来拆迁成本和难度会加大
2、过去因为没有强调宅基地的使用权界定,因此农房拆迁后,宅基地自动回归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征地拆迁土地赔偿所得这一块全归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人均分配
产改后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如果其宅基地将来被征用,被拆迁人可能要求其宅基地征地补偿全额归其所有,这对已拆部分农户不公平
3、部分家庭由于其成员组成复杂(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建设主要由家庭成员中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额或部分投资,因此家庭成员非集体经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