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棚管理制度XX市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车棚标准一、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标准新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规应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在商品住宅1
5辆/户,保障性住房2辆/户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基础上,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二、已建设住宅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标准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住宅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根据小区内实际电动车数量,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凡受空间限制,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确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点电,充点电数量应满足本小区实际电动车数量
三、附设在建筑物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设置标准1、各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2、严禁电动自行车充电库与汽车库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
3、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应统一设置,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4、电动自行车充电库内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20辆,组与组之间应划分防火分隔
5、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四、室外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设置标准1、独立设置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置
第1页共2页2、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布置不应影响消防车通道、室外消防设施起草的正常使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内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20辆,充电库内每组之间应划分防火分隔,充电棚内每组之间的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