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一)事故隐患的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3、较大事故,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三、排查和治理(一)事故隐患排查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
公司每月检查一次,采取一月一通报制度,日常采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每半月检查一次
项目部要做到每周进行巡回检查
2、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
3、排查形式:常规排查、季节性排查、节假日排查及专业性排查
(二)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1、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2、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