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一、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当地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必须24小时值班,认真接听灾情电话、电传,做好记录,及时传达到位
填写值班日志和地质灾害值班记录
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三、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必须待接班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签字后方可离岗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会客访友,不做与防汛无关的任何事情
五、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事先应按有关规定向主要领导请假,待同意后方可离开
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班内事务,由于特殊原因未处理完的事务应向下一班交代清楚,不得出现因人为原因贻误时机而造成损失
七、值班人员中要经常检查通信设备是否畅通,如果检查有故障时,应及时和电信部门联系,督促维修,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灾信息畅通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旦发现有险情出现,应立即向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做到上通下达
九、值班人员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处于待命状态
十、办公室安排好值班车辆,保障汛期地灾应急用车
十一、凡在值班期间脱岗、离职、疏忽大意而造成严重损失者,视其情节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为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负责
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