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特大事故的确定本预案所称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的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特大事故按以下分类:(一)特大火灾事故;(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五)矿山特大安全事故;(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他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七)空难事故;(八)地质灾害事故;(九)洪涝灾害事故;(十)急性中毒事故(十一)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二、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德阳市辖区内发生特大事故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德阳市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2202440)以及市急救中心(值班电话:120)
事故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特大事故救援程序和措施市政府有关领导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同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1、成立指挥机构;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5、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工作内容:成立指挥机构1、成立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