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函〔2015〕148号【发布日期】2015-09-23【生效日期】2015-09-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5〕148号商务部:你部《关于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商服贸发〔2015〕32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同意建立由商务部牵头的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2015年9月23日附件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加强部门和单位间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展览业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和深入推进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促进展览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加强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加快简政放权,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展览业创新发展;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等方面政策,优化展览业布局,提高便利化水平;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共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对各地区、各部门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总结;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商务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负责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