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1页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学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教职工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职务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资晋升、津贴分配等提供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及湖南省纪委、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对象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全院各类在职在岗教职工
第四条以下几种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1
触犯刑律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在缓刑期内的人员
留职停薪人员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
第五条新参加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或在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应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第六条以下人员应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但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考核等次:1
经批准由公安、司法部门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依法立案侦查的人员
经批准宣布立案审查的人员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七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包括管理人员服务态度
能:主要考核学术(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