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习制度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图书馆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管理水平,规范理论学习要求,强化理论学习纪律,增强理论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图书馆支委中心组成员由图书馆领导班子组成。可视学习具体内容的不同适当扩大参加人员的范围。第二条图书馆支委中心组学习由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并主持学习活动。组长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好阶段性学习安排,确定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提出学习需达到的目标;组织中心组的集中学习与讨论,保证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带头学习,并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图书馆支委中心组设学习秘书一名,学习秘书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参与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计划的具体落实、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负责学习记录、学习考勤;负责学习材料的准备、学习档案的保管及组长布置的其它有关方面的工作。第三条图书馆支委中心组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内容,结合重要时事政治、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以及校党政重要文件和工作部署要求。第四条图书馆支委中心组的学习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原则,采用阅读文件、专题讲座、听录音、看录像、参观考察、中心发言、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实效。第五条图书馆支委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一次,一次半天,特殊情况需调整学习时间应提前一周通知。第六条参加学习人员应事先安排好工作,遵守学习制度,在学习时间内原则上不处理日常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须向学习组长请假。第七条参加学习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讨论,并做好笔记和小结。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