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通知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通知(1997年4月9日)各有关区、县劳动局,市有关局、总公司,有关单位:目前,我市有64项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这些事故隐患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对此,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就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作了重要批示
贾庆林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消除隐患”并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事故即将发生和事故发生后,能够尽可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经济损失
为认真贯彻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我市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现将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把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在认真研究、布置此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动隐患治理工作,防止隐患引发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各隐患所属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隐患情况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规模、事故可能波及范围、次生灾害影响、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预测
并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全面、科学、可靠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隐患单位要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确定应急控制中心和现场事故控制人,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明确应急人员的岗位和职责,以便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能够迅速到位,有效地实施应急计划
三、隐患所属单位要依据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企业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应急演习训练,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
要使现场每位应急人员能够熟悉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