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0页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行政执法依据一、执法职责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是负责以下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1、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行政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580109)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401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610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860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860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89103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50828)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80901)9、《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20060301)10、《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