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和处置一、引言为了控制水污染和实现污水资源化,我国对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到2005年,50万以上人口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到2010年,所有设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风景旅游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处理率的提高和处理程度的深化,污水厂的污泥产生量将有较大的增长,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问题已不容忽视
因此如何合理地处理、处置污泥,已成为城市污水厂和相关部门必需引起重视的问题
例如上海正在建设的竹园和白龙港两个大型污水处理厂,每天将产生约700t干污泥或2000m3脱水后含水率为65%的污泥
即每年产生255500t干污泥或含水率65%的污泥730000m3
如何处置这么大量的污泥,这是许多大城市都将面临的问题国内外污泥处理与处置的方法很多,一般采用浓缩、消化、脱水、干化、有效利用(多为农用)、填埋及焚烧等,或用其中几个方法组合处置
应该说,对污水厂污泥的处理和处置,我们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城市污水厂的污泥是指处理污水所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及液态的废弃物,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以及致病菌和病原菌等,不加处理任意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对污泥处理总的要求是稳定化、无害化和减量化
国家对城市污水污染控制的技术政策及新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对城市污水厂的污泥稳定和农田利用有明确的要求
但实际情况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往往只注意污水处理要达到排放标准
近几年,由于有脱磷脱氮要求,演变出不少污水生物处理工艺,而对污泥处理和处置,设计中一般只提将脱水污泥外运和综合利用,未计算其投资和经常费用,这势必会造成二次污染
处理厂建得越多,污泥的二次污染亦越广泛
未经稳定处理的污泥,因有机物含量高,极易腐败并产生恶臭,尤其是初沉淀池的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