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学生劳动发生工伤如何赔偿[案情]张某系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
为使张某得到实践工作经验,学校经信函与某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表示同意接收张某到公司进行实践操作
20xx年1月,该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临时劳动合同
同年6月14日,张某在该公司车间进行车床工作时不慎受伤,致使左手缺失
同年7月27日,该公司与张某就工伤事宜达成了赔偿协议,约定:某有限责任公司对张某因工伤事故致残所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假肢安装及维护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次手术所需的费用等予以一次性补偿人民币97000元,不得反悔
当即,张某及其父亲、所在学校的校长及带队老师、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均在该协议上签了字,当地镇法律服务所为该协议出具了见证书
此后,该公司即按协议向张某给付了97000元的赔偿款,张某也即离开某有限责任公司回当地老家
同年8月24日,张某向发案地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次月15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张某所受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同年11月14日,某有限责任公司因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事故认定决定书不服而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20xx年1月4日,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该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同年1月20日及5月15日,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发出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张某的伤情构成伤残五级且符合安装假肢
20xx年5月24日,张某以该协议违反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且由某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评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