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解决职工建房用地的请示[五篇材料]关于要求解决职工建房用地的报告我场自2006年企业破产改制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垦部门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职工安置小区建设己初具规模,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质量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但监于我场是一所始建于50年代初的老场,人员结构复杂,人口繁多,原政府配置给我场的建房用地己远远难以满足建房需求。因而给我场的拆迁安置扫尾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严重地制约了我场工作的正常运转。为改善民生,确保一方稳定,我们认为尽快解决职工建房用地急在眉梢,从全场调查摸底情况表明,目前,全场急需函待解决对象分别为职工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他们是垦殖场的三代农垦人,长期以来祖辈几代人奋战耕耘在块热土上。如不能按照政策妥善地解决他们建房安家的后顾之忧,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压力和不良影响,对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工业园区将构成严重障碍。为此,特申请上级政府部门本着为民办事、为场解难的事实,切实地为我场解决建房用地困难,据统计目前全场共有540余户住户急需解决建房指标,因此,我场急需政府无偿划拨建房用地50亩以满足全场建房需求,以上请示报告敬请上级部门予以审议批复为感。XX县区杨梅山垦殖场二0一一年十一月廿九日关于规范管理十户联建房施工的通告各位联建户: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和完善我场建房秩序,确保人民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施工操作规定告之如下:一、十户联建户必须按照总场设计规划严格施工,要求前后房屋必须建在同一条直线上。二、建房标高不得超过19米。三、建房者必须严格按照总场要求进行施工。四、房屋建成以后应符合国家质监部门验收和建设规划部门的施工要求。五、如在施工过程中和验收时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总场将不予为建房者办理房产相关法律手续,并将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予以没收。同时对违规建筑将由国家国土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建房者自负,总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特此通告。XX县区杨梅山垦殖场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XX县区三都垦殖场农家书屋实施情况汇报市农垦办:为繁荣我场职工文化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垦事业向前发展。我场紧紧围绕【赣垦办字(2010)115号】《关于抓紧做好农垦2010年度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现将我场农垦书屋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为尽快建成农家书屋,我场在原职工之家,重新投资扩建职工文化活动场所,取名为“农垦文化之窗”,并购买了:政治、文化、科技等各类书刊,共计2000余册,总投资20000余元。目前该活动中心总场己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并保证全日开放,职工文化窗口启动以来,在全场形成了一个人人爱学习,个个讲文明的文化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农家书屋工程,结合我场新农村小区建设,总场将在小区活动中心兴建一座功能齐全、设备配套的综合新型农家书屋,具体实施正在拟建中。XX县区三都垦殖场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