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根据公司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考勤管理1.考勤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公司员工上班必须身着工作服配带工作牌,进行签到登记,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考核。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作为考核的依据。2.考核①.合同制员工及集团客户代表每迟到一次否决工作目标2分,三次以上或不签到者否决10分。劳务工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三次以上或不签到者予以辞退。各营业部厅)签到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公司领导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出现问题负责人负连带作用,当事人加倍处罚。②.全体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各项会议,会议由综合办通知到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通知至员工本人(必须确认通知到本人),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否决工作目标2分,迟到每次否决工作目标1分。③.手机务必24小时开通,保证重要事情及时处理,15分钟内联系不到员工本人,工作目标否决1分,30分钟内联系不到员工本人,工作目标否决2分。3.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假(出差、出外勤等)填写《员工请假单》,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外出(县城)或一天以上需经分公司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需XX市分公司审批并由综合部门存档考核。员工休假期满应及时销假,提前销假者,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二、劳动纪律1.公司内部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在此原则下,要全体员工必求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2.各级负责人应秉公处事,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发生的问题。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职工。3.员工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一般情况下应按管理程序逐级反映。所有员工不得因对某些问题有看法而停工、怠工或聚众闹事。4.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做社会的文明公民。5.所有员工不得参与社会不良分子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等种种不良活动或违犯社会治安活动,一旦发生上述行为,肇事者除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治安责任外,公司将视其肇事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以相应的罚款处理或行政处理,直至开除出公司。三、附则1.本考核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2.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