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氨平安技术规程1.目的
为了规定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火车槽车充装作业过程中的操纵要求和提供必要的平安保证,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火车槽车充装作业全过程
3.作业要求
3.1火车槽车对好位后方可进展充装作业
3.2站台管线、设备泄漏以及槽车附件等情况不良,不能充装
3.3槽车标识不清或不符时,不可充装
3.4通讯联络不畅,消防报警系统失灵不予充装
3.5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消费作业平安治理规定》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
3.6检查作业现场配置的防护用品应齐全完好
4.充装作业
4.1调度主要工作
4.1.1铁路公司通过槽车对位后,按照《广东湛江港股份油罐车装车委托单》,制定并下达《广东湛江港股份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
4.1.2通知米克公司液体合成氨库区操纵室值班人员
4.2作业前预备
4.2.1计量工操作
4.2.1.1值班班长或正副班长接到《广东湛江港股份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拟定并下达《石化事业部计量队作业指导书(票)》
4.2.1.2按照《广东湛江港股份油罐车装车委托单》到达现场核对车号,觉察不相符的车卡,通知装卸工报告调度,并对不能装的槽车号,记录于《广东湛江港股份油罐车装车委托单》
4.2.1.3填写《石化事业部计量队装卸车记录》
4.2.2装卸工操作
4.2.2.1当副队长或正副班长接到《广东湛江港股份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拟订并下达《广东湛江港股份石化事业部装卸队作业单》
4.2.2.2当班作业人员接到作业指令后,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携带所需及适用的工具、材料迅速进入作业现场
4.2.2.3挂起作业禁挂车信号(白天扳红牌、夜间着红灯)
4.2.2.4与计量工核对确定作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