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储罐区(严峻危险源)治理制度1?目的按照《平安消费法》和《严峻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严峻危险源监视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严峻危险源的监视治理,有效防备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严峻危险源治理。3?严峻危险源定义严峻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消费、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备,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备。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消费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4职责5内容严峻危险源的辨识按照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按照GB18218-2000《严峻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严峻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严峻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见附表5.2严峻危险源治理档案5.2.1建立严峻危险源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物资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平安技术措施内容、平安治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5.2.2严峻危险源治理档案按照严峻危险源治理职责分工,每一类治理工程都要建立相应的治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5.3严峻危险源治理5.3.1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备或场所构成严峻危险源时应纳入严峻危险源治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5.3.2对构成严峻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展一次平安评价,并出具平安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