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子岩煤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为了在春节放假期间及时、有效、平安地处理我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严重平安事件,健全突发性严重平安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性严重平安事件的才能,力争把突发性严重平安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操纵在最小范围内,保障我矿本质性平安,保护各职工人身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1.2编制依照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3突发平安事件分级
依照消费平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截了当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严重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全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平安事件的操纵和处置行为,详细包括:
(1)供电系统的平安运转,必须严格煤矿供电平安规程;
(2)煤矿留守员工巡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平安事故;
(3)防火、防电、防盗、治安平安的突发性平安事故;
(4)井下水仓排水、淹井、瓦斯等突发性平安事故;
(5)因不可抗力(含自然缘故和社会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