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政策法规汇总报告(初稿)《农产品政策法规汇总报告(初稿)》一、总述本《政策法规汇总报告》主要参考如下11项法规条例撰写完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参考办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法律责任认定办法》6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7
《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8
《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9
《XX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10
《XX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11
《XX省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按照法律规范的企业对象不同,下面分别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包装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检测机构、农产品物流运输企业等5个规范对象来详细阐述
二、针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的政策法规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第1页共15页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