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公司危险作业平安消费治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在消费过程中进展动火作业或其它危险性试验时的作业范围、方案拟定审批手续及动火平安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和管道设备检修动火;2
储罐区内动火;2
灌瓶车间及瓶台、重存瓶区动火;2
压缩车间、液化气泵房、倒空车间动火;2
供给站空、重瓶台(库)动火;2
液化石油气管网接改线动火;2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查和槽车开罐检修动火;2
加油站、加气站、气化间、调压间动火;2
液化石油气闸井动火;2
其它具有一定危险性试验和作业
灌瓶厂、储藏厂除上述一类范围以外的其它部位动火;2
供给站院内动火
涉及内容包括电气焊、打水泥、喷灯、锤钻、手砂轮、电锯、风箱、射钉枪、放液、明火等危险作业方式
凡属一类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拟定作业方案(风涉及液化气管线、容器动火须拟定方案)或填报动火报告表(除液化气管线、容器动火以外的其它动火填报此表),其内容包括:3
作业目的:3
作业组织机构:3
作业的起止时间:3
作业步骤及工艺流程;作业的详细部位,并画草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