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2011-4-25【大中小】鲁建发[2011]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
2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1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注:文件中无阴影的内容,与国家《计价规范》相同】1总则1
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