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畜牧兽医站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为强化畜牧兽医公益性事业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解决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的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20〕144号文件和县委、县政府梅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畜牧部门实际,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的要求,在全县建立适应畜牧业持续发展,执法监督有力,动物防疫检疫规范,诊疗市场活跃的管理体制
基本原则:稳定队伍,理顺管理,精简效能,创新体制,强化职能,促进发展
二、改革内容与要求(一)、明确职能职责按照执法主体在县,服务工作在乡镇的原则,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由县畜牧局派员监督组织实施,派驻到乡镇从事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主要职能职责:一是组织实施当地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做好动物免疫人员与非专职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二是在县主管机构的组织下,做好当地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和疫情测报工作;三是负责做好当地动物屠宰检疫、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市场监督工作,维护当地畜牧生产和畜禽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
(二)、依规定编定岗根据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遵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黄梅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和梅编〔2020〕19号文件规定,依规设置工作岗位,核定人员编制
全县确定派驻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监督人员总数为32名,服务中心岗位控制数16名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1、调查准备阶段(9月底至10月10日)(1)、成立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
(2)、制定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实施方案
(3)、调查摸底
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工作年限、在岗情况、身份、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