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总结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从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道风建设、队伍建设、环境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有宗教局干部、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督促各乡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讨论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目标、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八项标准,并根据市局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召开了有民族宗教干部、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氛围
舆论宣传是做好创建活动的前提
为此,我局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层层组织召开动员会、向有关乡镇和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基本标准、《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倡议书》、《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100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公民道德规范、八荣八耻、四个维护等宣传资料、书写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