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社团活动方案篇一:中心小学社团活动实施方案中心小学社团活动(暨校本课程)实施方案一、活动宗旨: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进教学的工作,促使全体教师做到人人参与社团建设,人人组织社团活动,人人辅导社团活动,更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学生个性得到发展,从而使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提高,校园生活得到丰富,使学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团工作的有效性,提高社团活动的活动质量,真正让学生学有所用,真正的把全体教师、学生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最大化的发挥社团组织的功能
特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两级组织对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引导
1、领导小组组长:朱立龙副组长:王红玲杲凯达孙庆广组员:乔见跃邵全欣丛宗伟丛成龙田启东2、工作小组组长:乔见跃成员:各社团管理者三、社团管理1、各教研组可依据本校的特色,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师资以及场地等条件,拟订本学期所开设的社团,人数达十人以上方可成立
成立后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各年级组等部门积极配合
2、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社团名称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我校名称
3、各社团所制订的社团工作计划须报教研组申核,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各社团的培训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抵触
4、每社团指导老师,由教导处确定
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总结等工作
5、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
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要参加校外活动或假日活动,需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核准
6、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
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