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沟通材料一、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平安建设的根本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进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把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进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仔细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强化齐抓共管
各部门、各系统要紧紧围绕和谐稳定的目标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深化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宣传栏等媒体,把综治创建的氛围造得更深、更远、更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加率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
把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排查调处机制
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平安建设的关键
一是抓队伍,增强调处工作的主动性
积极探究扩大和充实民调队伍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合理配置综治人力资源,建立健全以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骨干,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小组为基础的县、乡、村、组四级排查调处网络,加强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素养,制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抓排查,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分类归纳,建立台帐;坚持专项排查,在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组织集中排查活动,发觉非正常问题,及时处理;坚持重点排查,始终把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等作为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点对象跟踪第1页共3页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实行预防和调处措施
三是抓制度,增强调处工作的法律规范性
健全排查、调处、管辖、督办